自2016年5月1日起,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,若贵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要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请到我公司指定营业点:椒江区云西路92号,服务中心1号窗口,提交以下资料以作一般纳税人资质审核:
1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。
2、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。
3、《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》(敲盖公司章)。
4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如贵公司提交的上述资料完成审核,次月起每月15号后到指定营业点:椒江区云西路92号,服务中心窗口,携带付款凭证或经办人身份证即可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。